2014年12月初在中国建筑业协会举办的“中国建筑之乡”评审会上,平邑县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被命名为“中国建筑之乡”,成为全国27个“中国建筑之乡”之一。
评审中,专家组对平邑县建筑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对传承鲁班精神,全力打造“沂蒙建筑”品牌等方面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平邑县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 2011年平邑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县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扶持建筑企业发展,并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予以推动。现在全县建筑业企业已发展到62家,施工足迹遍布北京、上海、新疆、内蒙、重庆、贵州、宁夏、云南、陕西等省市,外出劳务人数5万余人,每年从外地带回农民工工资达3亿多元。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