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委员会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人防委员会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在京单位结合民用建筑修建和使用防空地下室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97〕国机防委字第03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依法履行中央国家机关(含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中央在京单位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使用防空地下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现将《中央在京单位结合民用建筑修建和使用防空地下室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央在京单位结合民用建筑修建和使用防空地下室暂行管理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委员会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人防委员会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