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主动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依法积极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对近年来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编制了《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我局制定了《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上述目录和指南已在中山市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布。二是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在日常工作中,由局办公室牵头积极组织发动各科室、各分局提供可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办公室整理后主动向公众公开。
(二)提高公开载体建设水平。一是按时编辑发行《中山市安全生产报》。全年编辑、出版《中山市安全生产报》12期(每月出版1期),每期发行约10000万册,全年共发行12万余册,免费赠送至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我市各镇区政府(办事处)、我市辖区内各企业等。二是完善中山市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功能、充实网站内容。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信息,并将我局及各分局的工作动态、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政府发文、通知公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都在中山市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三是在中山网开辟“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栏,利用中山网进一步公开我局政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