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的总体考虑
2004年《规划》和2008年修编《规划》实施以来,我国铁路发展成效显著,基础网络初步形成,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铁路改革实现突破,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增强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5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已达12.1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1.9万公里,提前实现原规划目标。
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铁路运能紧张状况基本缓解,瓶颈制约基本消除,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铁路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路网布局尚不完善、运行效率有待提高、结构性矛盾较突出等不足。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趋势新机遇,对铁路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扩大铁路有效供给;二是拓展区域发展空间,要求强化铁路支撑作用;三是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求发挥铁路绿色骨干优势;四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提升铁路应急保障水平;五是厚植行业发展优势,要求建设现代铁路基础网络。
《规划》修编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铁路发展规律,发挥铁路骨干优势作用,统筹需求与可能,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增加有效供给、明晰功能层次、提升服务效能、兼顾效率公平为重点,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高效便捷、安全经济的现代铁路网络,为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规划》坚持支撑、创新发展;科学布局、共享发展;层次清晰、协调优化;衔接高效、开放融合;安全可靠、绿色集约的基本原则。
二、《规划》的发展目标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25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
到2020年,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建成投产,铁路网规模达到1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为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7.5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3.8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路网结构更加优化,骨干作用更加显著,更好发挥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展望到2030年,基本实现内外互联互通、区际多路畅通、省会高铁连通、地市快速通达、县域基本覆盖。
三、《规划》的主要方案
规划方案包括三个部分:
(一)高速铁路网。在原规划“四纵四横”主骨架基础上,增加客流支撑、标准适宜、发展需要的高速铁路,同时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形成以“八纵八横”主通道为骨架、区域连接线衔接、城际铁路补充的高速铁路网。
我们还明确划分了高速铁路网建设标准。高速铁路主通道规划新增项目原则采用时速250公里及以上标准(地形地质及气候条件复杂困难地区可以适当降低),其中沿线人口城镇稠密、经济比较发达、贯通特大城市的铁路可采用时速350公里标准。区域铁路连接线原则采用时速250公里及以下标准。城际铁路原则采用时速200公里及以下标准。
具体规划方案:一是构建“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八纵”通道为:沿海通道、京沪通道、京港(台)通道、京哈-京港澳通道、呼南通道、京昆通道、包(银)海通道、兰(西)广通道;“八横”通道为:绥满通道、京兰通道、青银通道、陆桥通道、沿江通道、沪昆通道、福银通道、厦渝通道、广昆通道。二是拓展区域铁路连接线。在“八纵八横”主通道的基础上,规划布局高速铁路区域连接线,目的是进一步完善路网,扩大高速铁路覆盖。三是发展城际客运铁路。在优先利用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开行城际列车服务城际功能的同时,规划建设支撑和带领新型城镇化发展、有效连接大中城市与中心城镇、服务通勤功能的城市群城际客运铁路。
(二)普速铁路网。重点围绕扩大中西部路网覆盖,完善东部网络布局,提升既有路网质量,推进周边互联互通。
具体规划方案:一是形成区际快捷大能力通道。包含12条跨区域、多径路、便捷化的大能力区际通道。二是面向“一带一路”国际通道。从西北、西南、东北三个方向推进我国与周边互联互通,完善口岸配套设施,强化沿海港口后方通道。三是促进脱贫攻坚和国土开发铁路。从扩大路网覆盖面、完善进出西藏、新疆通道和促进沿边开发开放等3个方面提出了一批规划项目。四是强化铁路集疏运系统。规划建设地区开发性铁路以及疏港型、园区型等支线铁路,完善集疏运系统。
(三)综合交通枢纽。枢纽是铁路网的重要节点,为更好发挥铁路网整体效能,配套点线能力,本次规划修编按照“客内货外”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铁路客、货运枢纽布局,形成系统配套、一体便捷、站城融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客运换乘“零距离”、物流衔接“无缝化”、运输服务“一体化”。
上述路网方案实现后,远期铁路网规模将达到2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4.5万公里左右。全国铁路网全面连接20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速铁路网基本连接省会城市和其他50万人口以上大中城市,实现相邻大中城市间1~4小时交通圈,城市群内0.5~2小时交通圈。
四、《规划》的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8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培育壮大高铁经济、科学组织项目建设、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人才科技支撑、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过程监管评估等。
为进一步完善铁路网布局,使西部地区形成铁路网骨架,同时完善中东部铁路网结构,提高对东西部地区经济适应能力,远期规划建设新线约4.1万公里。
1、新建中俄通道同江-哈鱼岛段,中吉乌铁路喀什-吐尔尕特段,改建中越通道昆明-河口段,新建中老通道昆明-景洪-磨憨段、中缅通道大理-瑞丽段等,形成西北、西南进出境国际铁路通道;
2、新建太原-中卫(银川)线、临河-哈密线,形成西北至华北新通道;
3、新建兰州(或西宁)-重庆(或成都)线,哈达铺-成都线,研究建设张掖-西宁-成都、格尔木-成都线,形成西北至西南新通道;
4、新建乌鲁木齐-哈密-兰州,库尔勒-格尔木线、龙岗-敦煌-格尔木线,喀什-和田、日喀则-拉萨线,研究建设和田-狮泉河-日喀则线,形成新疆至甘肃、青海、西藏的便捷通道;
5、新建拉萨-林芝、大理-香格里拉线,研究建设成都-波密-林芝、香格里拉-波密线,形成四川、云南至西藏的便捷通道;
6、新建太原-侯马-西安-汉中-绵阳线,研究建设郑州-重庆-昆明线,形成华北、中原至西南新通道;
7、新建重庆-遵义-贵阳、乐山-贵阳-广州、南宁-广州线,形成西南至华南新通道;
8、新建向塘-莆田(福州)、合肥-福州、阜阳-六安-景德镇-瑞金-汕头线,形成内陆腹地至东南沿海地区新通道;
9、新建北京-张家口-集宁-呼和浩特-包头线,形成北京至内蒙古呼包鄂地区便捷通道;
10、新建内蒙古中西部、山西中南部煤运铁路,形成 “三西”地区煤炭外运新的大能力通道;
11、新建精河-伊宁,奎屯-阿勒泰,乌鲁木齐-富蕴-北屯、哈密-若羌、二连浩特-锡林浩特-乌兰浩特、正蓝旗-虎什哈、昭通-攀枝花-丽江、昆明-百色、南宁-河池,永州-玉林和茂名、合浦-河唇、西安-平凉、柳州-肇庆、桑根达来-张家口、准格尔-呼和浩特、集宁-张家口等西部区内等铁路,研究建设安康-恩施-张家界等铁路,完善西部地区铁路网络;
12、新建哈尔滨-佳木斯、青岛-连云港-盐城、南通-上海-宁波、广州-湛江-海口-三亚、上海-江阴-南京-铜陵-安庆、怀化-衡阳-赣州、九江-景德镇-衢州、浦城-建宁-龙岩等铁路和福州-厦门货运线,铜陵-九江、赣州-韶关、龙岩-厦门、湖州-嘉兴-乍浦、金华-台州及东北东边道等铁路,完善东中部地区铁路网络。
加强既有路网技术改造和枢纽建设,提高路网既有通道能力。规划既有线增建二线1.9万公里,既有线电气化2.5万公里。
1、在建设客运专线的基础上、完善路网布局和西部开发性新线的基础上,对既有线进行扩能改造,在大同(含蒙西地区)、神府、太原(含晋南地区)、晋东南、陕西、贵州、河南、兖州、两淮、黑龙江东部等十个煤炭外运基地,形成大能力煤运通道。规划前期将优先考虑 大秦线扩能、北同蒲改造、黄骅至大家洼铁路建设和石太线扩能,实现客货分运,加大煤炭外运能力。重点强化“三西”地区煤炭下海和铁路直达中南、华东内陆地区通道,以及新疆地区煤炭外运通道等。
2、结合客运专线的建设、完善路网布局和西部开发性新线的建设,对既有京哈、京沪、京九、京广、陇海-兰新、沪汉蓉和沪昆等七条主要干线进行复线建设和电气化改造。
3、按照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和城市发展规划,加强主要客货枢纽建设,注重与城市轨道交通等公交系统以及公路、民航和港口等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实现旅客运输“零距离换乘”、货物换装“无缝衔接”和交通运输一体化。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西安枢纽为重点,调整编组站,改造客运站,建设机车车辆检修基地,完善枢纽结构,使铁路点线能力协调发展。
4、建设集装箱中心站,改造集装箱运输集中的线路,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