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爆破行业的自律管理,了解本行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协调解决办法;
(二)依照爆破行业特点,研究和制定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年度计划,为行业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按计划组织落实;
(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委托,组织或参与制定、修订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爆破作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制度;
(四)协助业务主管单位抓好爆破行业的资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
(五)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委托,组织涉爆技术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专业队伍的技术业务素质;
(六)组织爆破行业跨部门的协作与攻关,推动技术创新与合作,促进行业平等竞争及生产力发展;
(七)开展爆破行业的学术与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奖励,推广应用先进爆破技术、先进器材及先进生产经验,促进爆破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
(八)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或社会有关单位的委托,为爆破工程项目组织专家安全评估或技术咨询服务;为应急排险抢险工程提供紧急处理方案,为涉爆突发性事件或案件提供技术支持,为社会提供涉爆业务资讯等;
(九)加强本团体的自身建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会员各项活动,搞好会员各项服务,密切与上级同行业协会、兄弟协会的网络联系与信息交流;
(十)承办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