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的职责
1.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2.根据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的规定,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将原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行使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等职能整体授权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划入的职责
划入原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
(四)增加的职责
1.市政公用运营企业经营许可。
2.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核准。
4.古树名木迁移审查核准。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6.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其超额调整概算审查核准。
7.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核准。
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监核准备案。
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核准备案。
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核准。
11.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12.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下放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