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由临沧市临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送、处置的监督管理和疾病防治工作由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与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由临沧市临翔区环保局负责。
(二)将原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数字城市管理办公室(临翔区数字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连人带编制整体划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10个事业单位:园林管理中心(参照副科级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加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城建档案馆、环境卫生管理站、路灯队、总工办、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所、建筑设计院(规划设计室)、人防信息保障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