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关系;承办机关的文秘、档案、信息、调研、宣传、督办、保密、保卫、会议组织、环境卫生、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具体负责来文来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维护工作;协调指导局系统稳定工作;指导局系统信息化工作。
政工科: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及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局系统干部队伍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做好本系统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工会、妇联、共青团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牵头组织对局系统各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局系统企事业单位的机构和体制改革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局系统的普法教育、法制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局系统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局系统的行政审批和执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局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管理规范全局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行为工作;对许可证书、批准文件及其档案资料管理进行指导;承担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科:负责建设系统城建项目、城建维护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负责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编制及下属单位人员、公用经费综合预算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城建项目、城建维护管理项目的资金拨付、资金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局系统各收费项目的管理和费用的收取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城市建设科: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编制年度城建维护费计划,编制城建重点工程投资计划;参与对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征收使用、投资和收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建重点项目办公室和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和市政设施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城市绿化有关收费、挖掘城市道路收费的管理工作;承办城建维护项目的计划安排及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城市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审核和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等与经济建设有关的工作;承办城市经营工作。承办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和景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
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低于规定比例审批(绿化工程规划许可);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核发;城市绿化树木修剪、砍伐、移植许可;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古树名木迁移审核;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城市排水许可核发;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在防洪设施范围内修建桥梁、立杆架线、埋设管线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特殊车辆上城市道路行驶许可;移动照明设施许可。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风景名胜区准营证审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审核;风景名胜区内进行特定活动审核。
村镇管理科: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村镇建设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承办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优秀建筑的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和省、市级中心镇的建设工作。
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公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区公用事业企业实行特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评价考核标准;参与拟定城市公用事业的产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攻关和成果的转化与推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参与组织建设大型城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负责全区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培育、完善公用事业市场,规范公用事业市场经营行为,指导公用事业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管理,对危害公用事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行为及事故隐患依法进行查处。
承担行政许可事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核;燃气经营许可;燃气设施改动审批;环卫设施拆除许可;从事市政公用事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上报;燃气供应许可上报;供热经营许可审查上报。
工程建设科: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实施阶段和建设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及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报建、施工许可工作;负责建设监理的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参与大中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承办本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报前期工作;负责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科技与勘察设计科:负责全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施工图审查、建设科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格审核;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根据有关权限负责全区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参与概预算方案的审批;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区勘察设计类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的职责范围,具体承担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城区道路和路政、市政、环卫、园林绿化、户外广告、房屋拆迁、维修工程及公共事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以及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公室:监督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编制全区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投标;负责协调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工作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拟定和承办开发项目的开发设计要求;组织编报连片开发或多企业共同开发的开发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配套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负责政府配套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协调及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合同书》的签定和管理工作;承办按合同要求督导、检查开发项目的配套工程的建设进度、标准;组织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核验工作;组织区内房地产企业的业务培训工作;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发管理费的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开发管理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承担行政许可事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的监督和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缺陷的检举、控告和投诉的受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查处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违反质量法规的行为。
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协助有关科室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管理工作。
区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负责全区范围内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对城市规划、人防、公用事业、房地产、园林、风景名胜、市政、环卫等部门形成的相关业务技术档案进行指导;负责全区地下管线基础资料的收集、建档及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验收和竣工资料的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受理地下管线建设项目的报建、审查、审批及地下建设工程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地下管线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行为进行稽查,实施城建档案管理和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抓好城市地下管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区规划编制需要,提供地下隐蔽工程等相关档案资料的查询服务;负责组织全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及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和共享平台建设,并做好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动态管理工作。
承担行政许可事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
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拟定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统一协调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协调督查齐鲁石化公司、十化建抓好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督查考核成员单位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负责受理、督查、落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投诉。组织实施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建设管理;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及12319城建服务热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城市建筑垃圾预收清运保证金、建筑垃圾处理费的管理工作。
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环境卫生设施竣工核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以上科室中,城市建设科与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工程建设科与安全生产办公室合署办公、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公室与科技与勘察设计科合署办公、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与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合署办公、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与村镇管理科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