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丽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法律责任

2022/07/1655 作者:佚名
导读:第三十三条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责令其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办理许可事项的: 1.对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排水许可的; 2.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书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

第三十三条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责令其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办理许可事项的: 1.对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排水许可的; 2.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书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依法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或者不依法对养护维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  (三)不依法对污水处理工作进行监督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监督检查中不遵守法定程序或者对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不如实记录、归档的;  (六)应当实施行政处罚不处罚,或者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七)利用职权牟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的;  (八)对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受理不受理,推诿、敷衍、拖延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三十四条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现场开展检查;(二)要求被检查排水户出示城市排水许可证书;(三)查阅、复制有关水量、水质变动及其管理的近期文件和材料;(四)要求被检查的排水户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五)责令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排水户未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排水户,由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排水户违反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