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乐平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设5个职能股。
(一)人秘综合股负责综合协调、管理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文秘、人事、党务、政务信息、财务、保密、档案、提案、信访和行政后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法制、安全生产监管综合工作;负责规划、科技、信息化建设、装备、伤亡事故统计工作;承担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任免、奖惩、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及机关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负责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评,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的检查、督查工作;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工作。
(二)监管一股
按分级负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金属与非金属、冶金、有色、机械、建材、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负责相关行业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相关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主要经营管理者等有关人员持证方面情况。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对相关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并协调相关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监管二股
按分级负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医药、烟花爆竹等行业的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证)审核上报、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指导和监督上述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估工作;组织,指导或参与相关行业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对相关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监管三股
按分级负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消防、气象、文化娱乐、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估工作,督促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 督事故的查处落实情况,指导和调协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煤矿监管股
按分级负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的情况、“三同时”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协调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按规定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煤矿的安全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或参与煤矿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参与调查处理煤矿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办理、监督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煤矿企业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煤矿企业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指导全市煤矿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有违规违法行为的煤矿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