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审查的新产品,是指填补空白的产品:在性能、结构、技术指标等方面与老产品有显著改进和提高的产品。审查范围是各部门、各行业列入新产品计划的机械、仪器仪表、电工、电子、电讯、无线电等方面的机电产品。
(1)从编制新产品设计任务书到设计、试制、鉴定的各个阶段,必须充分考虑标准化的要求。各生产、建设、科研、设计管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认真进行标准化审查
(2)新产品设计必须体现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认真贯彻各类技术标准。对于首次设计的产品,应考虑产品的发展趋向,适时地制订出新产品发展系列标准。
(3)新产品设计人员和工艺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国家标准、部(专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在保证新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的前提下,应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件,充分考虑零部件、元器件的继承性。新产品标准化水平的高低,是考核设计人员和艺人员的设计、工艺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新产品设计方案的讨论,必须有标准化专业人员参加。
(4)编制新产品设计任务书中对标准化必须有明确的要求。审查设计任务时,必须有同级标准化专业人员参加。在设计之前,产品设计负责人应会同级标准化专业人员共同提出《新产品标准化综合要求》。
《新产品标准化综合要求》是编制《新产品标准化审查报告》的基本依据。其内容主要包括:
·应符合产品系列标准和其它现行技术标准的要求;
·新产品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系数;
·对材料和元器件标准化的要求;
·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标准化水平的对比,提出新产品的标准化要求;
·预测的标准化经济效果。
根据《新产品标准化综合要求》,结合新产品设计各阶段的任务,产品设计人员应会同标准化专业人员共同拟订各个设计阶段的具体标准化工作内容。新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标准化审查的主要内容:
·图样和技术文件贯彻使用各类标准的正确性;
·图样和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零部件、元器件和大组件的标准化程度;
·材料标准的贯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