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总部的集、分权程度不同,我们可以把集团总部对下属机构的人力资源集团管控模式划分成“操作管理型”、“监控管理型”和“战略管理型”三种管控模式,分别对应集权的不同程度。
操作管理型
集团总部通过总部人力资源部门对下属机构/人事单元的人力资源日常经营运作进行管理。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人力资源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力资源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机构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等。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机构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工作量也会很繁重。
监控管理型
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各下属机构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人力资源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机构的人力资源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机构执行。为了保证下属机构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更多的强调“保证共性、兼顾个性”。
战略管理型
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人力资源目标规划。下属机构据此大原则分别制定自身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并执行,集团总部定期(每年)通过相关人力资源报表了解下属机构人力资源状况。不干涉具体业务规则制订和业务执行。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有头脑,没有手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更多的是一种松散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