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2 编制目的
提高对突发建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分级负责,平战结合,资源整合, 属地为主。
1.4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章、规定。
1.5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房屋建筑工程(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城市危旧房屋倒塌事故的预防、处置,适用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