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领导机构。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建筑应急指挥部)作为本市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专项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规划和统筹安排建筑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建筑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市建筑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建设局局长和市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武装部、市公安局、市武警中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卫生局、市经贸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新闻宣传中心、市总工会、市电信局、市房管局等部门以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职责如下:
市建筑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启动预案;批准成立现场指挥部;决策重大应急处置事项;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市建设局:承担市建筑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协助市建筑应急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开展和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市安监局:协助市建筑应急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开展和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武装部:组织和指导武警中队、民兵开展事故抢险救援。
市公安局:组织和指导公安部门开展事故现场警戒、交通管制、抢险救援、人员疏散、事故调查等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社会稳定。
市公安消防大队:组织消防部门开展事故抢险救援。
市卫生局:组织和指导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市经贸局: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协调工作。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负责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促进开展有关工伤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社会捐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做好无自救能力、符合救助条件灾民临时生活的救助工作。
市质监局:参加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新闻宣传中心:负责提出新闻报道意见和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市电信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事发地政府:负责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
建筑安全事故处置期间,其他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
2.1.2 日常办事机构。市建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应急办)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建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建设局建设管理股股长、安检站站长、办公室主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建筑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以及建筑安全事故的统一接警和信息研判、报送工作;负责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建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1.3 专家咨询机构。市建筑应急指挥部下设建筑专家组。主要职责是为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参加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1.4 指挥机构。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建筑安全事故后,组建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迅速查明事故情况;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开展事故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贯彻实施上级领导的应急处置决策。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或其授权的有关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疏散组、善后处理组、专家技术组、新闻报道组。各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建设、安监部门和事故单位协作。负责查明事故情况,报送事故信息;协助现场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指挥、协调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抢险救援组:由事发地政府、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武警中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武装部牵头,建设、公安、消防、武警、质监等部门、民兵、事故单位协作。负责制定和实施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有效控制或消除引发事故的危险源,营救受困人员。
医疗救护组:由事发地政府和市卫生局牵头,事故单位和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协作,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和医治。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事故单位和经贸、建设、卫生、消防、质监、公安、通信、民政、等部门协作,负责现场抢险救援队伍、抢险救援装备设施、通信联络、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生活等方面的保障。
治安疏散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故单位和公安部门协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方案,打击现行犯罪,维护现场治安和社会稳定。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工会、劳动、安监、建设、卫生、民政、监察等部门和事故单位协作,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
专家技术组:由市建筑应急指挥部建筑专家组牵头,建设部门、事发地政府和有关专家协作,负责分析事态发展趋势,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新闻报道组:由市建设局和事发地政府牵头,新闻宣传中心协作,负责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2.2应急组织机构图
仁怀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
建筑专家组 |
仁怀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
现场指挥部工作组 |
现场指挥部 |
市建筑应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