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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一章 总则

2022/07/16162 作者:佚名
导读: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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