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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五章 处置和报废

2022/07/1646 作者:佚名
导读:第二十二条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第二十二条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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