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
让企业会计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变成国家派驻企业的专业人员,由国家通过职能部门来实行统一委派、考核、调遣、奖励、任免和管理。国有企业的会计人员受国家委托,在企业中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在企业中代表国家利益。全国各地都在推行和完善会计委派制,它对于强化会计监督、制止“三乱”、遏止腐败、保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会计委派制也存在一些问题:
1、它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相悖。这种体制实质属于高度集中的体制结构,它不仅会导致会计其他职能萎缩,而且使企业会计的管理重新走上“政企不分”的老路。2、不符合政府机构精简的原则,各级政府的会计专设机构派出会计人员的再监督成本加大,违背成本效益原则。3、对派出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缺乏有效的考核措施,同时也会引起会计人员管理上的混乱。
财务总监制
财务总监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其对国有企业的绝对控股地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直接派出财务总监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它的最大优点就是抓住了经济转轨时期会计工作秩序紊乱的现象。首先,政府授权财务总监进行的监督与管理,是从产权角度去行使权力,体现的是一种来自于产权约束的监督关系,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经济转轨时期“内部人控制”和“产权约束软化”的矛盾冲突问题上,加强了股权对法人所有权、经营权的渗透,从而维护了国家所有者权益,其次,这种会计管理体制吸收和集中了总会计师和内部审计中的部分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又弥补了总会计师在企业组织地位和职责权限上的不足,更为关键的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内部审计监督上的滞后性缺陷,有效地、及时地抵制财务上的乱收乱支,第三,这种创新的体制较之于会计委派制,更符合政府机构精简的原则,在制度运作上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一政府将所有财政资金集中在国库,预算单位的一切财政性支出都只有在实际支付行为发生时,才能由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拨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对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最终资金到达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及用款单位账户全过程的监控制度。这一制度建立以后,能够消除多重账户设置、资金拨付环节过多的弊端,减少资金沉淀,增加财政资金活动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一制度是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有效改革措施,对于财务上的“乱收乱支”等问题来说是一项很有效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