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村〔2015〕18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市建委、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重庆市规划局:
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新农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部署,积极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国来看,乡村无规划、乡村建设无序的问题仍然严重,乡村规划照搬城市规划理念和方法、脱离农村实际、实用性差的问题更为普遍。为扭转这一局面,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满足新农村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关于“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