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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附则

2022/07/16171 作者:佚名
导读:本规定由县委、县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本规定由县委、县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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