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编〔2015〕76号文件规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职责是:贯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受理本市城市规划区及东城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对受监工程的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在建工程的实体质量和施工原材料质量,对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建筑业企业;对建筑行业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考核;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实施监督管理;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行业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罚意见;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发布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承办市住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