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原市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职责和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除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钟山区人民政府,并由钟山区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逐步解决农村危旧房改造问题。
加强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推进城乡统筹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加强建筑节能、墙体革新和城镇减排工作,着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