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 第 13 号
《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5年6月19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 长 杨传堂
2015年6月24日
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8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删除。
本决定自2015年6月24日起施行。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