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2013年4月1日至10日,本机关收到唐山建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6家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请。
经审查,唐山建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8号)第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本行政机关将于做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秦皇岛实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提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详见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8号)第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