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发布
关于内丘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邢台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内丘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邢发改农经【2014】36号)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保【2013】275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内丘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内容。项目由内丘县水务局承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基本农田8.3hm2,栽植水保林282.01hm2、经果林140.93hm2,封育治理108.86hm2,建蓄水池1座、大口井1眼、扬水站1处、标志碑2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km2,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5.9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30万元,县级投资85.93万元。
四、效益:项目实施后,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0%,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80%。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附件: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冀发改农经[2014]504号.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20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