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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通知四、分类处置存量冲击地压矿井

2022/07/16117 作者:佚名
导读:国家煤矿安监局牵头,组织各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全国正常生产建设的冲击地压矿井等高风险煤矿逐矿开展安全“体检”式重点监察,形成“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按照限产、停产、关闭的原则于2019年6月底前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并督促各地组织落实。一是限产减人,经论证具备灾害防治能力且治理到位的,减少单班入井人数,适当调减产能规模,其中开采深度超千米的冲击地压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产能核减20%;二是停产整

国家煤矿安监局牵头,组织各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全国正常生产建设的冲击地压矿井等高风险煤矿逐矿开展安全“体检”式重点监察,形成“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按照限产、停产、关闭的原则于2019年6月底前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并督促各地组织落实。一是限产减人,经论证具备灾害防治能力且治理到位的,减少单班入井人数,适当调减产能规模,其中开采深度超千米的冲击地压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产能核减20%;二是停产整改,对冲击地压治理措施不到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彻底关闭,对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的,停而不整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2019年底前依法淘汰退出。国家煤矿安监局牵头,全面清理冲击地压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产能,违规核增能力的矿井一律恢复到核增前产能。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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