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关于印发《大山镇2019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022/07/1661 作者:佚名
导读:(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决定成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组成如下: 指挥 长:李文元 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余邦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德富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邱国金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梁正相 镇党委副书记 谭 建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金 凤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堂龙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 俊 镇党委委员、大山派出所所长 李 胜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决定成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组成如下:

指挥 长:李文元 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余邦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德富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邱国金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梁正相 镇党委副书记

谭 建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金 凤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堂龙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 俊 镇党委委员、大山派出所所长

李 胜 副镇长

罗远明 大山财政分局局长

张绍平 大山卫生院院长

崔 豪 大山中心校校长

陈发钰 大山国土所所长

吴家伟 大山司法所负责人

孙祖敏 大山供电所所长、

邓 宁 大山水务站站长

姜定洪 大山镇党政办主任

王明建 大山镇民政办负责人

刘信祥 大山镇人社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厚权 大山镇综治办负责人

杜 江 大山镇安监站站长

王坤贵 大山镇林业站负责人

冯仕康 大山镇交通管理站负责人

陈安芳 大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韦堂龙兼办公室主任,姜定洪、杜江、邓宁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 市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麻沙河流、东风水库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供电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水利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7、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8、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9、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0、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1、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2、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3、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中心校:负责组织各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5、各村(居):负责本村(居)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成立村(居)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落实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59-6420014)。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