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设备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职责

2022/07/16110 作者:佚名
导读:第六条 设备监理管理体制采取政府指导下的社会监理制度。 第七条 设备监理工作由国内贸易部设备成套管理局和机械工业部生产与信息统计司共同组建设备监理办公室进行管理,委托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八条 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设备监理法规,规范行为准则; (二)制定监理机构的资质标准,认定甲、乙级资质监理单位; (三)检查督促国家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设备重大事故的处理; (四)管理和指导全国设

第六条 设备监理管理体制采取政府指导下的社会监理制度。

第七条 设备监理工作由国内贸易部设备成套管理局和机械工业部生产与信息统计司共同组建设备监理办公室进行管理,委托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八条 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设备监理法规,规范行为准则;

(二)制定监理机构的资质标准,认定甲、乙级资质监理单位;

(三)检查督促国家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设备重大事故的处理;

(四)管理和指导全国设备监理工作;

(五)组织设备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资格考核;

(六)接受国家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当事人各方的申诉,对提出的争议进行调解;对违反本规定的进行裁决,并采取补救措施。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