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厅有关处室、单位:
为全面了解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去年公布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统计等工作的开展,按照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司法厅、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冀统法字[2010]50号)的要求,省环保厅制定了《河北省环境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河北省环境统计检查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