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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2014年度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编制计划》(冀建质〔2014〕65号)要求,由河北农业大学和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经组织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13(J)175—2015,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0.3、3.0.9、5.3.3、5.5.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河北农业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17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