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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第八期省级专项资金切块南京项目的预备通知简介

2022/07/16171 作者:佚名
导读:一、项目申报范围和申报单位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为《实施方案修编》及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中的项目。具体申报范围为列入本次《八期项目方案》的项目类别(见附表1),同时要求地方申报工作应加强与市主管部门衔接。 第八期资金安排项目时间范围为2013年在建项目,以及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并能在2014年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 市级项目由市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申报。各区项目由各区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申报单位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为《实施方案修编》及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中的项目。具体申报范围为列入本次《八期项目方案》的项目类别(见附表1),同时要求地方申报工作应加强与市主管部门衔接。

第八期资金安排项目时间范围为2013年在建项目,以及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并能在2014年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

市级项目由市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申报。各区项目由各区组织申报,经各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由发改部门组织财政部门、太湖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各区材料汇总至区发改部门统一上报市发改委。

二、申报条件

太湖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应组建项目法人,明确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基本建设类项目应当按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工作任务类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批准手续。属于治理或应急性工作任务,需有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按省政府要求进行计划安排的有效文件,对经过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性项目任务,应明确项目完成的期限,需地方投资部分,应同时提供地方筹资方案。

区级项目责任主体为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市级项目责任主体为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专项资金不支持没有环境效益的景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不支持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不得用于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设施等与太湖水环境改善不直接相关的其它项目内容。

三、申报材料

各区及市有关部门申报项目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以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为单位,分别提供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表3)。

(二)分项目的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表2)。

(三)申报项目应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原则上均应由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应达到国家发改委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

以奖代补或按已完工工作量补助的项目需提供资金申报报告。

属于同一申报主体、单项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同类项目,可由区为单位组织合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单项分析论述,集中论证审批。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及其它附属证明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2、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需新增用地的投资项目)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适用于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项目);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5、项目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项目建设(实施)单位文件;

6、配套资金证明,包括合法有效的地方配套资金承诺文件、银行贷款承诺文件、企业自筹资金承诺文件等,资金方案与投资计划应当平衡,其中需要地方财政配套投资的应当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

7、在建、已竣工项目同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施工采购合同、已完成工作量证明;竣工项目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8、以削减污染物为主要目标的竣工项目,应提供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或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污染物削减证明。

9、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如示范工程项目提供测试结果、专家论证意见等)。

10、在建或已竣工项目应提供已完成投资证明文件:主要指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审计报告或相关票据。

11、各类项目具体的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五)项目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相应的声明文件。

上述文件报送时能够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项目申报材料应汇总成册(1式2份)上报,同时递交与申报材料原价一致的电子版本材料(包括扫描件及图片等),以便归档查证。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申报审核程序。按前期审核的基本程序,本期资金项目安排的建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太湖流域各区进行申报。各区项目由地方发改部门集中汇总上报,市发改委对上报材料符合性条件进行集中初审,再按项目类别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性审查和会审。

通过会审并汇总的项目,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对项目作必要的核定和调整,最后由市发改委提出项目安排计划并报送市财政厅核拨。

(二)时间进度安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议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申报、审核、核查和计划安排的整个工作拟(2014年)九月份完成,(2014年)项目分批安排下达。

(三)加强对地方的指导。为抓紧前期工作进度,市各有关部门需对(2014年)项目需求进行摸底和指导。各地要结合(2014年)的目标责任书,初步选定相关项目,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做好项目申报准备。

(四)上报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两份及电子版合集,同时报送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附表3)。

(五)申报截止日期初定为7月底。

附表:

附表1:2014年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第八期省级专项资金切块南京项目申报范围(初稿)

附表2:2014年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八期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工程项目申请表

附表3:2014年省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切块资金项目(任务)汇总表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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