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衡水市、邢台市征收办: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3〕06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工作,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表内容
《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制度》和《房屋概况统计报表制度》共4张报表,分别为《房屋登记情况》(年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季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年报)、《房屋概况》(年报)。
二、 报送时间
季报请于季后10日前,年报请于2月底前报送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在报送年报的同时,房屋概况统计年报分析报告一并报送。
三、报送方式
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上的“统计信息”→“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系统”)通过网络报送(登陆密码请询省厅联系人)。
四、其他
(一)请确认《房屋登记情况》与《房屋概况》报表联系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报表联系人,并补充联系方式2月15日前报我厅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请各设区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报表联系人报名表2月15日前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二)辛集市、定州市有关报表,由石家庄市、保定市主管部门汇总报送。
(三)省厅联系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吴书印;《房屋登记情况》、《房屋概况》 李佳、张博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2月7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