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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划管控

2022/07/1651 作者:佚名
导读:(四)从严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和依据,是土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耕地保护,保障建设用地至关重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修改完善应充分考虑与城市、产业、生态等规划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调整,确需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 (五)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衔接,严格

(四)从严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和依据,是土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耕地保护,保障建设用地至关重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修改完善应充分考虑与城市、产业、生态等规划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调整,确需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

(五)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衔接,严格执行规划用途管制,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严禁突破规划设立新城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居民点整合撤并和小城镇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区位调整、产权置换,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

(六)实行差别化计划指标管理。土地利用计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园区要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得超计划报征土地。要优先为节约集约利用程度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的建设项目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积极推进计划差别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化解土地供需矛盾,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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