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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条例发布

2022/07/1672 作者:佚名
导读:〔十五届〕第31号 《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十五届〕第31号

《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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