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能源工作的重点是,抓住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照明等应用面广、潜力大、见效快的关键设备和产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用油用电效率。
(一)节油措施。
1.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节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38号)要求,推进以黄标车为主的高油耗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
2.鼓励使用既节油又减排的先进技术对现有汽车就进行改造。
3.坚决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有关规定,本市“少开一天车”等减少能源的损耗和有害气体的排放。
4.改善广大师生的出行观念,引导广大师生出行时尽量乘坐公交车和地铁。
5.加快学校燃油供暖锅炉的改造和更换工作,使用高科技技术和产品,提高教室的供暖温度,减小排放,降低油耗。
(二)节电措施。
各部门和学校要对使用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高压电动机、交直流永磁电动机、通风机、水泵、空气压缩机等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诊断,凡是陈旧设备和不符合节电要求的设备要立即改造或更新。推广电机系统变频调速、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合理匹配电机系统,消除“大马拉小车”现象。
(三)空调节电措施。
1.加快推广高效节能空调。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空调能效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要禁止使用或更换新的空调设备。
2.强化空调运行管理。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供暖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
3.加强现有空调系统的改造和维护。积极采用变频、变风量、流量可调系统、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余热源热泵、高效冷却塔和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空调运行效率,对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加强对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每年夏季或冬季空调使用前,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清洗和维护。
(四)照明节电措施。
1.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落实市政府2009年底前在全市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写字楼以及学校、医院、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全部淘汰低效能照明产品的要求,为实现2010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绿色照明的目标做贡献。
2.加强照明节电管理。优化照明系统运行,改进电路布设和控制方式。公共区域照明要安装自动控制开关,白天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一般不开灯或尽量少开灯,夜间尽量减少楼梯间照明及其他公共区域照明,无特殊要求一般不开启夜景景观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随手关灯。
(五)办公节电措施。
1.强化办公节电管理。各区县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订约用电制度和节电改造计划,明确节能监督员,监督节电制度和改造计划的落实。办公用电设备要选用纳入能效标识实施范围的产品,使用中要将办公调协设置成节能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