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保障本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水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拟订水务发展规划和水资源规划、河湖流域规划、防洪规划,参与编制供水规划、排水规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本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本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本区水文工作,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3、负责本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本区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调度和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水影响评价(含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水价管理、改革和水生态环境补偿的有关工作。
4、负责本区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供、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供、排水行业特许经营。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组织开展本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统筹推进本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5、负责本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和标准,拟订本区节约用水有关政策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监督本区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本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7、指导本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湖水环境维护管理工作。拟订河湖生态流量水量需求计划。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8、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和水生态保护项目的实施。
9、负责本区河长制工作。拟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政策建议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督查、考核。
10、依法依规负责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实施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指导本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本区相关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部门、镇街之间的水事纠纷。
11、提出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本区水务科技示范和信息化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顺义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