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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93 作者:佚名
导读:一、概 述 2009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在规范管理、巩固成果和深化提高上加大了工作力度,目前全区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54名,设立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1个,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电子查阅屏、服务热线等渠道方便公众查询。 截至2009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

一、概 述

2009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在规范管理、巩固成果和深化提高上加大了工作力度,目前全区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54名,设立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1个,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电子查阅屏、服务热线等渠道方便公众查询。 截至2009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抓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加强领导,坚持“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的总体原则,出台《玄武区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区人事调整,对区、街(部门)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进一步调整完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实现全覆盖。加强宣传,将《条例》纳入全区公务员5+X培训内容,全区1213名公务员参加了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深入人心。加强基建,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终端各一个,实现专人专岗、档案进厅,方便群众随时了解政府办事流程、简化群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办理手续,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挥良好。

二是抓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在现有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向档案部门移交等制度的基础上,新出台《玄武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玄武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试行)》、《玄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玄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玄武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评议、问责、行政复议的具体要求。不断落实培训制度。7月份,区政府办专门邀请市政务信息处、中国南京网站、市政务公开办领导为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帮助大家掌握网上公开基本技术。不断强化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由年度考核改为季度考核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定期检查、汇总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与维护等情况,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

三是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成效进一步体现。规范内容。扎实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提升质量。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即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治区相结合。长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面广量大,为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长效开展,我区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08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705条,主要涉及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玄武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点产业、总部经济、科技信息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商贸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玄武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20%;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47条,包括玄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教育卫生专项规划、珠江路电子一条街等区域发展规划以及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4%;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628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6%,内容涉及区域经济、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事业、社区建设、社会保障、政府服务、人事任免和政府重要会议等方面,具体包括经济运行、城市管理和老旧小区改造、教卫文体工作,就业和帮困救助以及社区建设等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区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努力形成覆盖面广、透明度高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运行模式,以公开促公正,使公众能真正及时、方便、准确地了解政府信息。一是加强硬件建设,信息公开条件进一步优化。专门划拨资金,安排人员,成立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同时,全区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全部在政务大厅设立窗口,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敞开式、面对面地服务;此外,在大厅内安装了便于公众查询的电子触摸屏,增大了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方便群众咨询了解政府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办事流程等政务事项。二是加强网站建设,网上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通过完善“数字玄武”政府网站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实现符合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100%网上查询。同时,设立现行文件中心,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做到实时网上公布。鼓励部门创新网上公开形式,区法制办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办了依法行政电子杂志,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全区依法行政动态。三是设立公开查阅点,信息公开措施进一步完善。专门开辟政务大厅和区档案馆作为区级公开查阅点,落实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事宜,向群众提供信息检索、查询和复制等服务。在查阅点设置了电脑触摸屏和电子信息屏,及时将各类服务信息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区机关各部门编制了常见问题的便民问答手册,并通过部门信息公开查询受理窗口向公众发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8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20%是涉及房屋拆迁类信息,10%是涉及建设项目类信息,其余是涉及产业政策、部门设置等的信息。

被否决公开的申请5件,占总数的50%,其中: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4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80%。主要是因为申请人在没有充分了解各部门分工情况时,向部门提出了非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公开申请以及投诉建议;

以其他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20%。主要是因为申请人要求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809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招商引资政策、道路建设、拆迁安置、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招生政策、医疗服务、劳动争议、社会保险、食品药品监管、建设项目环评、水气声污染、政府采购等方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一件,申请人要求公开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未予公开,后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一审、二审后驳回申请人起诉。

六、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2009年度没有因新增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而发生的支出。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009年度区财政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经费支出约15万元,主要用于网站建设与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大厅)管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等。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2009年度未产生相关诉讼费用。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0元。(因单次申请的检索和复印成本很少,故未收取)

七、其他工作情况

除上述工作以外,2009年度积极开展构建玄武区权力阳光机制建设工作,建成了支撑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记录和监督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相关信息,保障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和有效监督,目前全区26个行政部门的833项权力事项全部实现网上运行。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与市政府的要求相比,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各项新出台的工作制度在落实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申请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为了更好地完善玄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区政府将按照国家《条例》和南京市《规定》所确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范围,缩短公开时限,加强信息更新维护。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受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共查阅点的作用,确保各部门信息按照送交公开查询点。进一步落实保密审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九、附表

1、本年报内相关数据截止2009年12月底。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8339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8339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申请总数

1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8

5、信函申请数

2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5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0

(2)“非本部门掌握”数

4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免予公开范围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数

0

(10)其它原因

1

附表三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1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四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55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54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5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1、“免予公开范围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之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2、“免予公开范围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免予公开范围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因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4、“免予公开范围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5、“免予公开范围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6、“免予公开范围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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