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参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拟订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及管理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和配租、配售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调查核实;负责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退出管理;拟订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界定标准和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租金标准,经批准后公布实施;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资产的运营管理;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统计工作。
内设:住房管理处、住房建设处(均为副处级)。
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为3名(不含待核销机关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