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门配备1名工作人员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日常办理。利用办公室和建设审批管理处的工作平台优势,优化、整合业务处室工作资源,形成完整、快捷的信息公开工作链,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012年我局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040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649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不予公开信息388条。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内容,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处、室、办主要领导为成员,局办公室和建设审批管理处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责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由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的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制订了具体的信息采编、报送和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关,坚持实时持续发布最新的政府信息,全力推动政府公开信息100%网上发布,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在落实我市社会性保障住房政策的过程中,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创新思路,强化服务,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核、分配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