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水利部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具体指导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府办〔2012〕169号)和上级水利部门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水利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省、市实施意见,按照《厦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厦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打好“五大战役”、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厦漳泉同城化以及综改方案实施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水利政府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水利政府信息,较好地发挥水利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2012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384份,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94份、依申请公开文件数68份、不予公开文件数222份。主要的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下发《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厦水利〔2012〕106号),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察室,分别由局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为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二)丰富公开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市政府办关于《2012年厦门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整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厦水利〔2012〕 159号),将水利招投标信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水利规费收缴情况等纳入公开范围,进一步丰富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加大部门财政预决算、水利法规政策解读以及防汛抗旱等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发挥水利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三)加大公开力度。我局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水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水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以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公开重新梳理后的办事指南、流程图,建立“容缺预审”制度,作出公开承诺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水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促进“四型”机关建设。
(四)完善公开平台。结合局网站改版,根据局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同时,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增设意见箱、依申请公开申报情况等栏目,并在该栏目中公开有关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2年,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条,提供服务类信息16条,其它类别信息64条。自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9条。
(二)公开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统计信息类、资金信息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类、行政审批类、工程建设类、水利行政执法类、人事信息类、水利安全生产类、应急管理类、水利管理类、工作报告类、其它应主动公开信息类等15个类别。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网上公开。利用我局水利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我局制作和获取的政府信息。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局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据统计,本年度通过局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累计133901人次。二是公报公开。2012年,编印《厦门市2011年水资源公报》、《厦门市2011年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报告》,免费发送给市有关部门、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图书馆等,并在局网站发布电子版。三是免费向市民分发。印制了12000册《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免费向市、区相关部门、水资源工程管理单位、取用水单位及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镇村群众分发。四是其他形式。通过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触摸显示屏及其他便民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免费提供取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申请人来我局提出公开集美坑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相关资料,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并提供《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坑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鉴定书的通知》(厦水管〔2010〕64号)。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6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4件,主要涉及水资源、水质方面、水利工程资金使用、水利设施建设等有关问题,全部公开答复,不存在“部分公开”、“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从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对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与基层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整合还有待加强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利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水利政府信息。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水利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建设与管理,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充分利用网上“在线咨询”,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和机关效能建设,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完善信息公开评估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94条,主要以水利管理文件为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2012年制作依申请政府信息68条,其目录通过触摸显示屏向申请人提供检索便利。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
(三)附表
厦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及历年累计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厦门市水利局 填报时间:2013年1月4日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94 |
81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94 |
81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2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4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6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