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7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
(二)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24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3名。
(三)台州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
(四)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台州市排污权储备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6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4名。
(五)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2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
(六)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路桥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