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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第五章

2022/07/16144 作者:佚名
导读: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0年6月1日起施行。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0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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