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及服务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工作方针和法规。制定我省实施细则或办法,经厅批准后监督实施。
2.负责对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在建项目建设各方从事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4.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制止和纠正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建设行为。
5.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监督检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执行情况。
6.组织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验,提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签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7.参与部、省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8.组织省内监理及试验检测人员业务培训。具体负责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人员资质管理工作。
9.负责对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中心业务指导。
10.指导市(州)质监站业务工作。对地方重点公路建设中的一级公路、特大型桥梁或新型结构的大型桥梁,单洞1000米以上的长大隧道实行重点监督指导。参与省、地方重点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审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