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制工程总进度;2.监督承建单位执行进度计划,根据各阶段的主要控制目标做好进度控制,并根据承建单位完成进度的实际情况,签署月进度支付凭证;3.向承建单位及时提供施工图,规范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资料;4.督促并协调承建单位做好材料、施工机具与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工作;5.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组织召开工程进度协调会议,解决进度控制中的重大问题,签发会议纪要;6.在执行合同中,做好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的记录,并保管与整理各种报告、批示、指令及其他资料;7.组织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