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用于围填海工程的填充物质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且在使用前应进行其成分检测,不符合第4章的规定及未经成分检测的物质不应作为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使用。
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检测指标包括:材质、气味、单块体重量、相对密度、汞、镉、铅、锌、铜、铬、砷、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联苯、大肠菌群及γ辐射剂量率。
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各检测指标限值列于表1。
表1 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限值 |
将拟用于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的样品各成分检测指标的检测值与表1相应类别成分限值对比,样品各成分检测指标检测值均未超过表1相应类别成分限值要求的物质,作为该类别的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