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6月8日介绍,即将公开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发展改革委还按照开发内容,将国土空间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三类。
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都属于城市化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总量较高。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有利于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
徐宪平表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现可持续发展。他说,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有利于制定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区域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应该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
禁止开发区域则包括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等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