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55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的内设机构5个机构。
(一)办公室(外事司)
办理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行政事务等工作;组织政府间建材工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二)规划发展司
研究拟定建材工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引导建材行业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建材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三)行业管理司
研究提出建材工业的行业法规;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掌握和分析行业生产动态,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四)企事业改革司
推进国有建材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重组联合;指导国有建材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促使直属事业单位在3年内逐步走向社会、进入市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
(五)人事司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