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简称公司系统)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等法规,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安全事故体系由人身、电网、设备和信息系统四类事故组成,分为一至八级事件,其中一至四级事件对应国家相关法规定义的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需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行业规定及有关程序,向相关机构报告、接受并配合其调查、落实其对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同时还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进行报告和调查。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和调查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