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1月,经原水利电力部批准,成立了水利电力部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中心。2004年划归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领导,更名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2013年划归国家能源局领导,更名为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大坝中心设在杭州,为司局级事业单位,近二十年来在履行国家大坝安全监察职责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立之初,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部属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工作;代部制订水电站大坝安全法规、条例等规章,并检查其实施情况;指导、督促、组织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和鉴定,并对大坝安全定期检查报告和鉴定成果提出审查意见报部;负责组织审查重要水电站大坝加固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报部;参加部分重要水电站初期蓄水和竣工验收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