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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供地程序

2022/07/1699 作者:佚名
导读:经农用地转用征收及合法收回的经营性用地,按以下程序供地: (1)委托经注册的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或事业性土地估价机构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2)对公开出让的底价、保证金、公告媒体、出让金交付方式等进行集体会审; (3)拟定土地供应方案(包括要件:计划主管部门的项目意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意见,土地征用方案公告、征地协议书;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地价评估报告)

经农用地转用征收及合法收回的经营性用地,按以下程序供地:

(1)委托经注册的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或事业性土地估价机构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2)对公开出让的底价、保证金、公告媒体、出让金交付方式等进行集体会审;

(3)拟定土地供应方案(包括要件:计划主管部门的项目意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意见,土地征用方案公告、征地协议书;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地价评估报告);

(4)对拟公开出让的经营性用地进行实地踏勘;

(5)土地供应方案报批;

(6)发布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公告;

(7)接受咨询、审查报名资格;

(8)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签署成交确认书;

(9)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

(10)领取批准手续。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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