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营的地点来看,国际工程联营体主要有两类: 1.项目所在国承包商参与的在本地的联营体。从出资的比例来看,又可细分为下面几种类型:联营双方各占50%股权;外方占少数股权;外方占多数股权;双方各占相同比例的股权,其余的由独立第三方持有(但不能控股)。我国承包商参与联营的项目大多属于第三种,而且如果项目在我国,则我国承包商一般占少数股份;如果项目在国外,则我方一般占多数股份。2.联营体在第三国合作经营。在第三国进行联营主要是为了发挥联营各方的优势,从事单独一方力所难及或对方不愿单独承担的经营活动。从项目所在国的角度看,该形式类似于外国企业在当地的独自承包。
组成联营体可以打入单独难以进入的市场,取得单独难以获得的承包合同,学习国际大承包商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国际大承包商的融资能力,充分利用当地承包商的优势(如熟悉当地市场的机制、法规、惯例、语言、文化和已有机构、人员、资质、信誉和网络)获得市场准入条件。因此,与国外承包商成立国际工程联营体是打入国际市场的有效方法之一,特别在进入市场初期。2100433B